010-8716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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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务洽谈:客户可通过面谈、电话、电邮、QQ、微信等多种形式与本机构业务部联系,我们会安排专门的客服人员与客户接洽,了解客户的测试需求、测试范围、时间和技术要求等,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2.     签署合同:业务洽谈完成之后,本机构将与客户共同签订《委托测试合同》;对于常规的测试项目,客户可直接下载并填写本机构的《委托测试合同单》。

3.     样品送达:客户可采用专人送达、快递、邮寄、电邮、网络下载、远程登录、本机构取样等多种形式,将被测软件样品及相关技术文档资料送达本机构,本机构安排专门的业务收发员负责客户样品的符合性和安全性检查以及样品的管理。

4.     费用支付:客户应按照《委托测试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本机构支付测试费用。

汇款信息:

  名:北京精科评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号:9121 0154 7400 05946

注:客户汇款后,请及时通知本机构并提交汇款凭证。

5.     测试执行:本机构为每个客户委托的测试任务指定项目经理,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和客户的要求,编制测试计划、设计测试用例、实施测试执行、记录测试数据、分析测试结果。对于测试中发现的软件缺陷,将会及时与客户沟通,按照客户要求进行跟踪,开展回归测试等工作。

6.     报告交付:当测试工作完成以后,本机构将根据实际测试过程、数据和结果,向客户提交测试报告和缺陷报告。客户可选择自取、快递、邮寄、电邮等方式获取测试报告。

注:本机构是国家认监委备案、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计量认证(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软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因此由本机构授权签字人签发的测试报告均带有“CMA”和“CNAS”标识及编号,数据和结果具有证明作用,可以向社会出具(用于司法鉴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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